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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9年度宝钢教育奖推荐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9年06月17日 16:14   浏览次数:

各有关部门:

根据《关于2019年度宝钢教育奖推荐工作的通知》(中冶教会〔2019〕16号)精神,现将本年度宝钢教育奖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奖励名额及金额

宝钢教育奖奖励对象为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优秀教师。

2019年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拟推荐人选为1名,奖励金额为1万元/人。

二、推荐条件

(一)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,爱岗敬业,师德高尚,治学严谨,教书育人。

(二)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,近三年须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,每学年完成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,且教学效果好,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。

(三)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,在教学内容、教材、方法、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,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,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,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、专著等。

(四)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的培养,并取得显著成效;其直接培养、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、竞赛、设计、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,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。

(五)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,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。

三、推荐程序及办法

(一)每个教学部门根据推荐条件推荐本年度“宝钢教育奖”候选人1名,并按要求填写《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表》及《宝钢教育奖推荐人选业绩一览表》。

(二)人事处汇总材料,组织宝钢教育奖(优秀教师奖)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并报学校研究确定正式推荐人选。

(三)对推荐人选进行公示。

四、材料报送要求及报送时间

(一)各部门严格履行民主推荐程序,择优推荐。

(二)支撑材料要与评审表、一览表中的内容一一对应,要有目录,并装订成册。

(三)请各有关部门于2019年7月1日前将评审表、一览表及相关支撑材料报送至人事处。

(四)评审表及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enshichu@neuq.edu.cn,邮件统一以“部门名称+宝钢教育奖”命名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赵老师  陈老师

联系电话:8051790

 

附件:1.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表

     2.宝钢教育奖推荐人选业绩一览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人 事 处

         2019年6月17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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